🖼
一、化妆品进口原料备案所需的材料:
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资料目录;
申请单位保证书;
化妆品功效成分及相关证明材料、检验方法;
产品配方;
产企业质量标准;
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;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国政府部门颁发的允许销售文件;
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、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、相关检测报告的,需提供复印件;
进口化妆品经销商、进口商、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;
申请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时,提供销往国(地区)对化妆品标签的有关规定或其它相关证明;
出口化妆品生产商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
标签样张(扫描图片或有效照片)6套;
提供完整包装样品共6份;
其他有关材料。
二、来自"疯牛病"疫区的化妆品,必须提供国家局核准过的生产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检疫证书原件。